官名。即崇玄令。
官名。汉朝中央及州郡官府均置,典领文书簿籍,经办事务。丞相或三公府称黄阁主簿,录省众事,职权甚重。三国魏末丞相府置,员四人。西晋初三公及位从公者加兵,始置主簿。东晋则诸公皆置,员二人。与祭酒、舍人主阁
见“焕章阁”。官名,宋孝宗淳熙十年(公元1183年)置。焕章阁是个藏书的地方,内藏高宗御制。其位次于学士而高于待制。备侍从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,参看“焕章阁学士”条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督男绣工刺绣。员额二人,官级为职同指挥。
官署名。元顺帝至正十七年(1347)设,秩正三品。掌考四方陈言,择善上达干皇帝。置详定使、副使、掌书记各二员,由中书官提调。
惩戒机关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隶于司法院。分设于各省,掌理各省荐任职以下公务员的惩戒事务。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,由高等法院院长兼任;委员七至九人,由司法院在高等法院庭长及推事中选任三至五人,其余员额从省
官署名。又称后省。宋朝掌管侍奉宫廷内部生活事务的宦官机构。宋初置内中高品班院,太宗淳化五年(994)改入内内班院,后又改入内黄门班院、内侍省入内内侍班院。真宗景德三年(1006),与入内都知司、内东门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置,属枢密院,掌行三路保甲及弓箭手之事。宋枢密院属吏办事诸房之一。掌办三路保甲、弓箭手之事。
官吏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, 文官惩戒的第四种为申诫,由所属长官执行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侍卫武官首领,统领高车虎贲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为从四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武官名。北魏时高车人勇猛善战, 常选拔他们充当宿卫武士,称为高车虎贲,以高车虎贲将军统率之。地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