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成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军机处

军机处

官署名。“办理军机处”之简称。清朝中期以后辅助皇帝处理政务之机构。初设于雍正七年(1729),一说八年。时称“军机房”。十年,始称“办理军机处”。十三年十月,改设“总理事务处”。乾隆二年(1737)十一月复故,遂沿置不改。以其成立后,即成为秉承皇帝意旨办理军国大政的实际政务中枢,故又有“枢府”之称。职官有军机太臣和军机章京两种。其职掌为,每日由军机大臣晋见皇帝,讨论大政,秉承皇帝旨意撰拟谕旨,待皇帝阅定后向各部门各地方长官下发。还负责审拟特交案件,稽察各部院衙门汇奏事件,奏补重要官缺等事。军机章京负责缮写、记档和收发文移等具体事务; 乾隆(1736—1795)中期以后并代军机大臣撰拟谕旨。此外,方略馆和内翻书房也由军机处管理。宣统三年(1911),责任内阁成立后遂撤废。


官署名。清置,掌军国大政,以赞机务,为辅佐皇帝处理政务的机构。清雍正用兵西北,因内阁在太和门外,怕泄露机密,于是在隆宗门内设军机房,选择内阁中谨密者入值抄写。雍正十年更名军机处,其大臣称行走,由亲王、大学士、尚书等充任;地位低下者称学习行走,也称小军机。军机之首称领班,总揽一切。军机处除外理机务外,凡特旨简放大员(大学士、六部尚书、巡抚、将军、提督、主考等),皆由军机大臣开单请旨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军机处》。参见《清朝续文献通考·职官四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军假吏

    官名,汉置,为临时设置代行某职的军吏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下》:“今国有众军,并多精勇,宜且罢轻车、骑士、材官、楼船士及军假吏,令还复民伍。”注:“军假吏谓军中权置吏也。”

  • 僧统

    僧官。北魏以法果为沙门统,其后又以师贤为僧统。唐朝废,改立僧录。见宋代赞宁《僧史略中·僧统》。

  • 典签帅

    南朝时典签的异称。见《南史·巴陵王子伦传》。

  • 顾问

    左右侍从之臣,有事则询问。见《后汉书·章帝纪》。《晋书·段灼传》:“臣无陆生之才,不在顾问之地。”(1)指左右侍从之臣,有事则咨询之。《后汉书·章帝纪》: “皆欲置于左右,顾问省纳。”《晋书·段灼传》

  • 将相

    将军和相国合称。泛指高级文武官员。《墨子·法仪》: “虽至士之为将相者。”

  • 二等侍卫

    官名。清朝侍卫中之第二等,武职正四品。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。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。顺治元年 (1644) 定制: 每旗五十人,共一百五十人。雍正五年 (1727) 始定,武进士一甲二、三名

  • 县仓督

    杂任职名。唐制,诸州上县置仓督二人,中县置仓督一人,中下县与下县不置,专掌县仓的出纳监督。

  • 神乐署署正

    官名。清朝乐部神乐署之主官。掌署事。乾隆十九年(1754)改神乐所提点设,一人,汉员,正六品。宣统三年(1911)改隶典礼院。官名,清置,为神乐署长官。参看“神乐署”。

  • 昭毅将军

    武散官名。明置,武官正三品,升授。武散官名。明置,为正三品升授之阶。

  • 理藩院饭银处

    清理藩院内部机构。掌本院额定饭银出纳及其他经费开支之事。设司员满、蒙各一人,贴写书吏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