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政署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军政府时期设置,属军事部。由原设的陆军、海军、航空三署合并改设,原来分属陆军署的七司和海军署的六司,均依性质相同的合并成六司 (军学司并入军务司内),航空署改为航空司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军政府时期设置,属军事部。由原设的陆军、海军、航空三署合并改设,原来分属陆军署的七司和海军署的六司,均依性质相同的合并成六司 (军学司并入军务司内),航空署改为航空司。
宋朝宦官机构。参见“内侍省”。
北洋政府时期设治局的主官。见“设治局”。
官署名。(1)隶属于陆军部。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设军械局,以局长为主官。北洋政府改为军械司,其职掌如下:一、军用枪炮、弹药的制式筹划、支给、交换、检查;二、要塞备炮;三、技术审检院、兵工厂、军械局;四、
官名。亦称代本。清朝西藏地方武官之一。隶于噶伦。掌理各城典兵之事。设四品官六人。每人辖如琫二人、及甲琫、定琫等。遇有缺出,由如琫拨补。乾隆五十九年(1792)定,不由东科尔世家出身者,亦准升至戴琫。其
见“国用司”。官署名。即“国用司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兴平(194—195)间曹操置。为领兵武职,曹洪自鹰扬校尉迁此。三国吴亦置,孙奂以此领江夏太守。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为领兵将官,掌护卫和征伐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曹洪传》:“以前后功拜鹰扬
学官名。辽置掌教授县学生员、稽考学业。参见“县学”。
官名。亦称管河道。明清道员之一。明弘治(1488—1505)中河南设一人,以按察司副使充任。隆庆六年(1572)添设一员,专理黄河修筑堤岸之事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初年于河道总督之下,置各分司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办事机构。初掌鸟枪、火药事。乾隆五十一年(1786)分设“御鸟枪处”后,专掌配造和收发火药铅砂事务。设库长二人,库守九人。官库名。清置,属内务府,掌配造和收发火药铅砂事务。主官有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掌积庆宫汉人军民之政。亦称“积庆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