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阁叙官局
清末责任内阁的内部机构。掌内外简任、奏任、委任各官履历稽核存储、开单请简、资格审查、册报,以及文官考试、处分等事宜。以局长、副局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艺师、艺士、录事等,分理各项事务。
清末责任内阁的内部机构。掌内外简任、奏任、委任各官履历稽核存储、开单请简、资格审查、册报,以及文官考试、处分等事宜。以局长、副局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艺师、艺士、录事等,分理各项事务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建设委员会的长官,初称主席,旋改。见“建设委员会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,员一人,掌供御及祭祀、朝会所用的各种水陆特产,下设肴藏下士以佐之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置翼殿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尚书,属翼王府,每部六人,以数字编衔,自吏部一尚书至工部六尚书,共三十六人,其官阶为职同指挥。参见“六部尚书”。
官名。即秘书少监,唐高宗龙朔二年(62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秘书少监。
官署名。清末始置,配置于高等审判厅内,设检察官一人,录事一至二人。北洋政府沿置,由检察官执行职务。其名额无具体规定,凡设二人以上的,则以资深者一人为监督检察官,监督分厅事务。分厅检察官的职权,与高等检
官府文书名。唐朝拜免将相、号令征伐,宋朝立后妃、太子,拜免三公、宰相,以及大赦、德音,或宣布重大战事等制书,用白麻纸书写,故称白麻。
参见“太子骑官备身五职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掌察上士属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宿直司”。
官名。别称镇统,清末新陆军镇之长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正二品,陆军副都统充,简放。掌领全镇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