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清除腐烂尸骨和国家有关掩埋弃尸的禁令。《周礼·秋官》:“蜡氏,下士四人,徒四十人”,“掌除骴”,“掌凡国之骴禁”。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掩埋尸骨和清除道路不洁之物
官署名,参看“扶尉”条。
官名。见“太仓署令丞”。
见“内三院大学士”。
州分职吏名。北魏置于诸州,见“州市令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属太常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 (499) 定为从七品下。
汉有廷尉平,三国魏改平为评,北齐始称大理寺评,员额一人,与正、监共同决正刑狱。隋初沿置,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省,炀帝置评事,掌出使推覆。见“大理寺评事”。
官名。①秦、西汉初典客副贰。参见“典客”。②西晋、北齐、隋、唐典客署次官。唐置二至三员,从八品下。宋朝省。金朝复置,从七品。参见“典客署”。1、官名。秦、汉为典客之副,助其掌归义蛮夷。参看“典客”条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刑部置,掌断罚追毁宣敕。
辽军名。南面,驻守辽阳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