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成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内三院

内三院

①清初内国史院、内秘书院、内弘文院之合称。后金天聪十年(1636)三月,改文馆设。内国史院掌记注皇帝起居、诏令,编辑史书,纂修实录,撰拟祝文、诰命、册文等事。内秘书院掌撰拟与外国往来文书及敕谕、祭文,并录各衙门奏疏及词状。内弘文院掌注释古今政事得失,为皇帝进讲,为皇子侍讲,教育诸亲王,颁布制度等事。崇德元年(1636)五月,定内国史院、内弘文院大学士各一人,学士各二人;内秘书院大学士二人,学士一人。顺治二年(1645),均定为正二品衙门。且将翰林院并入,称内翰林国史院、内翰林秘书院、内翰林弘文院。十五年改为内阁,翰林院仍分出。十八年复旧制,不加“翰林”二字。康熙九年(1670),再改为内阁,翰林院再分出另设,遂成定制。② 清朝内务府所属上驷院、武备院、奉宸院之合称。


官署名。1、为内国史、内秘书,内弘文三院的合称。内国史院掌记注诏令,编辑实录史书,撰拟郊祭祝文诰命册文等事。内秘书院掌起草外交文书及敕谕祭文等。内弘文院掌注释历代行事善恶,向皇帝皇子进讲。康熙九年改为内阁。

2、指上驷院、武备院、奉宸苑(院)三院,因其供奉内廷,故称内三院。详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内阁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五·上驷院,武备院、奉宸苑》、《清朝通典·职官一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都水长

    官名。西汉太常(奉常)、大司农、少府及水衡都尉皆置都水,设长、丞。主修护水利设施,或收取渔税。太常所属主管皇帝陵园区域内之水利事务,大司农、少府所属主管地方水利事务。官名,秦汉皆置。西汉太常、大司农、

  • 奉使君

    官名,西汉置。《史记·大宛列传》:“单于死,左谷蠡王攻其太子自立,国内乱,(张)骞与胡妻及堂邑父俱亡归汉。汉拜骞为太中大夫,堂邑父为奉使君。”注:“(奉使君)堂邑父之官号。”应为散官,无所掌。

  • 前军都督府

    官署名。明朝五军都督府之一。分领在京留守前卫、龙骧卫、豹韬卫,在外湖广都司、福建都司、福建行都司、江西都司、广东都司、湖广行都司、兴都留守司、直隶九江卫,及南京前军都督府所属各卫。但只有统兵权,发兵之

  • 印造交钞库

    官署名。元世祖中统元年(1260),于燕京行省交钞提举司下置印造局,掌印制钞币。四年,置印造交钞库,秩从八品。至元二十四年(1287),改为印造宝钞库。

  • 区指导员

    官名。国民党政府置于区署,员额二至五人,在区长之下,分掌民政、财政、建设、教育、军事等事项,由区长甄选训练合格人员中遴请县政府委派。若地方财力不足,得以一人兼任数职,而军事指导员则须由区国民兵队队附兼

  • 信札

    官员临时任命文书。宋自神宗以后,凡官员除授,画旨而尚未给诰,先给札子作为凭信。此种札子称为信札。

  • 给黄门郎

    官名,为给事黄门侍郎的省称。秦和西汉有给事黄门,到东汉与黄门侍郎合为一职,称给事黄门侍郎,也简称给黄门郎或黄门侍郎。掌侍从左右,给事中,关通中外。诸王朝见于殿上引王就坐。车驾出,给黄门郎兼受事。见《汉

  • 世职

    即世代传袭之职位。清制,凡立军功或阵亡者,国家赏恤爵位勋职,其子孙可以依例传袭。初定封爵之制,公、侯、伯之下未立子、男,而别立五等世职,共为八等。皆为满名。乾隆元年(1736)奏准,以精奇尼哈番为子爵

  • 承值所

    清末农工商部内部机构。原商部司务所的改设,掌收发文件、翻译电报,看管印信并稽核各项印文。

  • 国防部参事室

    国防部内部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隶属于国防部长,掌理临时或不属于各司、室的业务。设主任一人,中将或少将级;参事三人,少将或中将级;同少将、中将文官参事二人;副官一人,上尉级;书记一人,同上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