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试委员
(1)官名。北洋政府于司法官甄录试及初试典试委员会、司法官再试典试委员会、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典试委员会中设置,国民党政府在各种典试委员会中设置。(2)员额若干人,大都是国内各门学科的专家,由他们出试题和评阅试卷。
(1)官名。北洋政府于司法官甄录试及初试典试委员会、司法官再试典试委员会、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典试委员会中设置,国民党政府在各种典试委员会中设置。(2)员额若干人,大都是国内各门学科的专家,由他们出试题和评阅试卷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县知事公署的辅佐机关。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以后,直隶、山东、陕西等省,在各县设置劝业所或实业公所,多由当地士绅主办,十四年(公元1925年)五月七日,北洋政府批准《县实业
卫将将与中书令的合称。卫将将为汉朝重号将军之一,位比公,平时掌宿卫,战时掌征伐。中书令,在汉朝为中书谒者令的简称,掌选署及奏下尚书曹文书事,曹魏时为中书省的长官之一,掌国家机密,出纳帝命,会记时事,典
①选举制度用语。(1)秀才、孝廉等被荐举者“对策”后获得的中等成绩。南朝宋明帝泰始中(465—471) 规定,策试五条,答对三、四条者为中第。十六国后赵规定答策中第者拜中郎。北魏时“秀孝”策试中第者,
交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交通部为监督整理招商局而设置。依照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三月二十六日公布的《招商局监督处章程》规定,其职权为关于业务方针的决定,契约的订定及废除,产业及资本的整理,分
契丹语。《辽史·国语解》: “沙里,郎君也”。《太祖纪》: “国人号(阿保机)阿主沙里。”
官名。明朝北京地方行政副长官。永乐元年(1403)置,四人,正三品,协尚书掌管北京行政事务。十八年定都北京,遂罢。洪熙元年(1425)复置,宣德三年(1428)再罢。参见“北京行部”。
官名。元世祖中统三年(公元1262年)始置武卫, 至元元年 (公元1264年)改为侍卫亲军,分左右翼,八年(公元1271年)改设右、左、中三卫, 为京城侍卫军, 属枢密院。掌宿卫扈从,并兼屯田事务,国
官名。即常平丞。
清朝专为皇帝演习掼跤、射箭、骗马等技艺之军营。其职掌: 平时准备为皇帝表演技艺,遇皇帝出巡,则与护军一体随班护卫。设有总统大臣,无定员。其下有协理事务翼长二人,左、右翼翼长各三人,笔帖式六人。承应演习
指掌管选任官吏的官署或官员,一般指吏部尚书或选曹尚书之职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薛综传》:“赤乌三年,徙选曹尚书。五年,为太子少傅,领选职如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