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丹杨丞”。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 始置,为民部金部司次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省,后置承务郎行其职。唐朝复名员外郎,为户部金部司次官,从六品上。高宗、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珍员外郎、司金员外郎,寻各复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五年(1135)置,以参知政事兼任,掌提领措置财用,创收总制钱。其官署为总制使司,或称总制司。六年罢。官名。北宋绍兴五年(公元1135年)参知政事孟庾提领措置财用,奏请令州军再增收头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将作监官员,掌印及勾检稽失,在将作监丞下。
秦朝以前以嘉偶曰妃。后世渐专指皇帝之妾及太子、王侯之妻。《左传·桓公二年》:“嘉耦曰妃,怨耦曰仇。”《说文解字注》:“妃本上下通称,后人以为贵称耳。”皇帝妃各朝名号繁多,称谓不一。参见各条。1、在秦朝
官名。金朝置,属宫师府。掌赞谕道德、侍从文章。秩正六品。元世祖至元十九年(1282)置,员一人,隶詹事院。至元三十一年,太子薨,詹事院改徽政院,罢。其后置废不详。明、清称右赞善。
泛指掌山林水泽之官。《周礼·地官》有山虞、泽虞、林衡、川衡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上》:“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入也。”注:“工商衡虞虽不垦殖,亦取其税者,工有技巧之作,商有行贩之利,衡虞取山泽之材产也。”
官署名。简称“四川司”。①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四川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四川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掌在京神策等十一卫及南直隶
官名。清末商部长官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一人,从一品,特简。掌理本部事务,监督所属各官。三十二年,商部改农工商部,省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商部的长官。见“商部”。
官名。明、清殿阁大学士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置,初为辅导太子,与华盖殿、文渊阁诸殿阁大学士秩皆正五品。永乐 (1403—1424) 时始以殿阁学士衔简入内阁参予机务。洪熙(1425)、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