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制司郎中
官名。即“典制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即“典制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军司马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职掌参见“军司马上士”。
官署名。宋卫尉寺所属有左右金吾仗司各一,判仗司官以诸卫将军以上官充任。掌殿内宿卫,皇帝外出时奉引仪仗。南宋时转属兵部。
官名。元置,秩从三品,员额六人,为武备寺的副长官。
即贬官、降职。《汉书·黄霸传》:“霸以外宽内明得吏民心,户口风增,治为天下第一。征守京兆尹,秩二千百。坐发民治驰道不先以闻,又发骑士诣北军马不适士,劾乏军兴,连贬秩。”即降级,为官员惩罚方式之一。如《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为天朝典官,分正、又正、副、又副,为朝中典守印信之官,庚申十年十二月二十九日(公元1861年初)《幼主诏旨》以“天福”爵任之。
大理院内部机构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大理院书记厅。其初分设民事科与刑事科,旋分设民事一至四科、刑事一至二科,均由书记官兼任科长。
武官名。清置,为步军统领衙门的主官。见“步军统领衙门”。
官名。清朝中书科之职官。乾隆(1736—1795)间置,满州一人充任,从七品。掌缮书诰敕。
官名。宋太祖开宝六年(973),开封府置,左、右各一员,为军巡使副职。后陪都河南府、应天府、大名府亦置,为军巡院副长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八品。哲宗元祐(1086—1093)中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七年 (1117)始置,以童贯为之,宣抚陕西、河东、河北三路。宣和元年(1119),改领枢密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