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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会

官名。隋文帝内官六典之一,置三员,隶尚工,视流外二品,掌内宫财帛出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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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掌管种栗等事。官署名。辽置,典南京栗园。属南面京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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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残吏

    残害百姓的官吏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(建武五年)五月丙子,诏曰:久旱伤麦,秋种未下,朕甚忧之。将残吏未胜,狱多冤结,元元愁恨,感动天气乎?”

  • 凤阁

    官署名。即中书省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中书省。唐朝武则天光宅元年改中书省为凤阁,改中书令为凤阁令。《旧唐书·职官二·中书省》:“中书令之职,掌军国之政令,缉熙

  • 和解使

    唐诸道临时特遣使。建中三年(公元782年)讨伐田悦,领兵将领李抱真、马燧以事素有嫌隙,因此诸军逗留观望,久无战功,德宗数遣中使和解之。

  • 东三省保安司令

    官名,张作霖在第一次直奉战争失败后,被免去东三省巡阅使职务,退出关外后,实际上仍控制着东三省的军政大权,于同年十月十六日自称“东三省保安司令”,以孙烈臣为副司令,驻长春,声称遵守“旧约法”,实行军民分

  • 慎刑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初名“尚方司”,后称“尚方院”,康熙十六年(1677)改慎刑司。掌审拟本府刑名事宜。凡审办案件,笞杖者自行处理,徒罪以上咨送刑部。奉旨交审重案会同三法司定拟题结。设郎中

  • 国史馆监修

    官名。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置,监修民国历史,由国务总理兼领,地位在馆长之上。参见“国史馆”。

  • 提举仓场司使

    官名。金置,为提举仓场司长官,使从五品,副使从六品,掌出纳公平及勿使亏损败坏。另有监支纳官十六员,正八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提举仓场司》。

  • 茶饭处

    官署名。参见“御茶膳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