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金置,属太府监。使,从六品;副使,从七品;所属有本把。掌锦帛丝绵毛褐、诸道常课诸色杂物。
官署名。清末始置,配置于高等审判厅内,设检察官一人,录事一至二人。北洋政府沿置,由检察官执行职务。其名额无具体规定,凡设二人以上的,则以资深者一人为监督检察官,监督分厅事务。分厅检察官的职权,与高等检
官名。《宋书·州郡志一》载:“秣陵令……(晋) 义熙九年(公元413年)移治京邑,在斗场。晋恭帝元熙元年(公元419年)省扬州禁防参军,县移治其处。是东晋时扬州有禁防参军,至晋亡前一年始省。
官名。高昌门下属官。
官员的等级,参见“品”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媒曹”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于高等法院及地方法院各配置检察官,分别执行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所管辖的民刑事案件的检察事务。若只设一名检察官,即无首席之称。在未设法院的地方,由县长兼任检察官的任务。
官名。清末置,左右侍郎各一人,为农工商部副长官。见“农工商部”。
女官名。为太平天国女职同官之一,设于东、西、南、北、翼、燕诸王府。东、西殿内贵使职同检点,南北殿内贵使职同指挥,翼第内贵使职同将军,燕第内贵使职同总制。建都天京初期豫王秦日纲尚未结婚,故豫第不置内贵使
官名。南朝宋置,张奇曾兼任此职。见《宋书·颜师伯传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