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府法曹
公府诸曹之一。西汉始置,属丞相府,东汉改属太尉府。东汉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,法曹主邮驿科程事。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置法曹掾、属各一人。三国魏咸熙元年(公元264年)相府复置法曹掾、属各一人,秩第七品;蜀吴无考。西晋杨骏为太傅时置法曹属一人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法曹参军,南齐公府与北魏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府沿袭其制,置法曹行参军。北周于大丞相府置法曹参军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西汉始置,属丞相府,东汉改属太尉府。东汉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,法曹主邮驿科程事。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置法曹掾、属各一人。三国魏咸熙元年(公元264年)相府复置法曹掾、属各一人,秩第七品;蜀吴无考。西晋杨骏为太傅时置法曹属一人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法曹参军,南齐公府与北魏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府沿袭其制,置法曹行参军。北周于大丞相府置法曹参军。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1127)置,总领行在军政。设御营使以宰相兼,御营副使以执政兼。其属有参赞军事,以侍从官兼; 提举一行事务,以大将兼。将佐有都统制及五军统制等。三年,令只辖行在五军,其余边防
官名。即尚辇奉御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尚辇奉御。参见“尚辇奉御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翼王府,员额二十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炮”。
官名。唐朝置,又称“库官”。德宗建中二年(781),于尚书省、门下省、中书省甲库各设一人。掌保管、检勘甲库文件。满四年,量资授官。
官名。明洪武八年 (1375) 因事务繁剧,于户部总科置。一人,协尚书掌科事。十三年罢。
官名。清末置,为法部的副长官,见“法部”。
官名。明置,掌收宣课司的税。明制,以在京所设官店为宣课司,以大使掌其税收,称宣课司大使,从九品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宣课司大使》。官名。明初改在京官店为宣课使,于正阳门外、正阳门、张家湾、卢沟桥设宣课司
官名,为大司农属吏,因职位低,月俸十一斛。斗食属;斗食级俸的官吏。《汉书·薛宣传》:“(薛宣)少为廷尉书佐,都船狱史。后以大司农斗食属察廉,补不其(县)丞。”参看“大司农”条和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百官受
官名。金代都转运司所属有此官,从六品,掌勾判,分判支度案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都转运司》。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,北京苑马寺二十四苑之一。隶金台监,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金台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