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宣抚处置使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七品。两晋、南朝宋沿之。领兵侍卫殿内,位在殿中将军,中郎将之下。由皇帝及执政大臣的亲信充任。南朝宋时银印青绶,四时朝服,武冠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领兵侍卫殿内,位在殿中将军下,七品。晋和
官名。战国置,为武官。《古玺汇编》第四七号: “左中军司马。”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八班,与武臣将军等同班,代旧前、后、左、右四将军。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八班。陈沿置,拟四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如加为龙
命妇封号。宋始置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改命妇名号,定封中散大夫以上官员之妻。元朝置,封六品以上官员之妻。明、清定封四品官员之妻。清朝又作为宗室奉恩将军之妻封号。因子孙封者,称太恭人。命妇封号。唐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参领。亦有额定人数。
官署名。亦作什傍处。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。管理演奏“掇尔多密”、即“音律平和”乐曲之事,其乐由笳吹乐、番部和奏乐二部组成。遇有朝廷燕飨、出巡及行围宴蒙古王公,皆奏之。以“掇尔契达”一人为主官,下设六品衔
宫廷作坊名。清置,属内务府广储司。掌染洗各种皮、帽、棉布、绸缎。设司匠、领催六人,匠役五十人。
宋代称京朝官递迁之法为转官,与选人递迁之法称循资相对应。
官名。见“三司勾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