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祗部
官署名。北齐置。设丞一人。管理佛教僧侣事务。隶鸿胪寺典寺署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。设丞一人。管理佛教僧侣事务。隶鸿胪寺典寺署。
府州县的等级之一。(1) 县。唐为八等县的第四等,宋为七等县的第四等,三千户以上的县属之。(2) 州。唐为七等州的第四等,宋为八等州的第四等。(3) 府。宋制为七等府的第三等。参见“望”。
官名。晋代设置,见“行参军”。
清代内阁内部机构。又称红本房,设于大内。掌呈递本章及题本批红。
官署名。辽置,为招安使的官署,掌招安受降事。见《辽使·百官志四·南面边防官》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南面边防官。景宗保宁初耶律合住曾任西南面招安使。
官名。即盐州使,领八牧监,掌其马牧孳课之事。设丞二人以佐其掌。
警察职名。清末置,属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及分厅各所,其地位次于巡官。
参见“左右备身五职”。
爵名。汉制,列侯大者食县,小者食乡、亭。亭侯即指列侯食邑为亭者。封爵不世袭,位视中二千石。三国魏文帝定爵制,亭侯为第九等,位在乡侯下、关内侯上,以嗣王庶子为之。晋朝亦置。南朝宋制,亭侯五品。南凉二千石
官名。南诏官,与坦绰、久赞谓清平官,决国事轻重,犹如唐朝宰相。
即“和硕额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