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胪
①科举制度中,在殿试后皇帝宣布登第进士名次的典礼称传胪。其制始于宋,进士在集英殿宣唱名次之日,皇帝至殿宣唱,由閤门承接,转传于阶下,卫士六七人皆齐声传名而高呼,故名。② 明朝称进士二、三甲第一名为传胪,清朝则专指二甲第一名。
(1)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唱名仪式。其制始于宋代,殿试结束后,连续两日举行唱名仪式,由应殿试的举人参加,知贡举官宣读皇帝诏命,呼唤举人姓名,按甲次授予本科及第或出身,军头司立于殿陛下以次传唱,故称传胪。(2)明代称二、三甲第一名进士为传胪,清代则专指二甲第一名为传胪。
①科举制度中,在殿试后皇帝宣布登第进士名次的典礼称传胪。其制始于宋,进士在集英殿宣唱名次之日,皇帝至殿宣唱,由閤门承接,转传于阶下,卫士六七人皆齐声传名而高呼,故名。② 明朝称进士二、三甲第一名为传胪,清朝则专指二甲第一名。
(1)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唱名仪式。其制始于宋代,殿试结束后,连续两日举行唱名仪式,由应殿试的举人参加,知贡举官宣读皇帝诏命,呼唤举人姓名,按甲次授予本科及第或出身,军头司立于殿陛下以次传唱,故称传胪。(2)明代称二、三甲第一名进士为传胪,清代则专指二甲第一名为传胪。
官署名,又称宣徽南院,辽太宗会同元年(公元938年)置,掌南院御前袛应(供奉)之事。辽国的宣徽,视汉官之工部。其官有:南院宣徽使、南院宣徽副使、知南院宣徽事、同知南院宣徽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名。隶御史台察院。唐太宗贞观(627—649)初,马周以布衣进用,令于监察御史里行,后遂常置,员额为监察御史之半,俸禄稍减,职事略同。北宋以授官卑而任监察御史者,任职二年即正除御史。
官名。即知军事。宋朝地方行政区划军的长官,以京朝官充任,职掌与知府事略同。官名。宋代与府、州、监同一级的政区有军,其长官为军使。以京朝官出知其事者称为知军事,简称知军,其职掌与属官略同于知州。参见“知
爵名。同“大良造”。战国秦置。《战国策·东周策》: “石(右)行秦谓大梁造曰”。参见“大良造”。
官名。见“三班院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同隶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掌狄隶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属北面官,统领大帐皮室军之北皮室军。设详稳。亦称“北皮室军详稳司”。参见“大帐皮室军”。
唐时对于有特殊功绩官员的铨选。参加非时选的官员都是有政绩的官员,如《唐会要》卷七十四《论选事》记太和七年(公元833年五月)敕节文说:“县令、录事参军,如在任绩效明著,兼得上下考及清白状、陟状者,许非
官名。金署,为审官院副长官,从四品,位在知院下,与知院共掌奏驳除授失当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审官院》。
参见“中兵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