优监
清朝监生之一。顺治(1644—1661)中,直省不拘廪生、增生、附生,选文学兼优者,大学二人,小学一人送国子监。雍正(1723—1735)中始分贡、监。廪生、增生准做优贡,附生准做优监。
监生名目之一。清制,品学兼优的附生或武生被选拔入国子监肄业者,称为优监。
清朝监生之一。顺治(1644—1661)中,直省不拘廪生、增生、附生,选文学兼优者,大学二人,小学一人送国子监。雍正(1723—1735)中始分贡、监。廪生、增生准做优贡,附生准做优监。
监生名目之一。清制,品学兼优的附生或武生被选拔入国子监肄业者,称为优监。
官库名。南宋置,隶四川总领所。
担任警卫的武臣。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:“且虽诸侯相见,军卫不彻,警也。”爵名,为汉武帝所创武功爵的第十一级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:“请置赏官,命曰武功爵。”注:“《集解》瓒曰:《茂陵中书》有武功爵:一级曰
官名。殷朝置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二七九三九片: “庚申贞,其令亚走马。”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州行政的长官。《礼记·内则》: “州史献诸州伯,州伯命藏诸州府。”官名。也称“州长”,掌其州的教治政令等。《礼记·内则》下:“州史献诸州伯,州伯令藏诸州府。”管辖一方或若干部族的诸
文书制度。亦作“发钞”。清制,明发谕旨和经皇帝批阅应交在京衙门知道或办理的奏折,下内阁后由满票签处传知有关衙门抄回执行。此外,经皇帝批示过的题本由红本处交六科传抄。
见“司宗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西夏职位权位之一。西夏语音“六合尼正”,与中等司等位。
见“保和大夫”。
1、宰相之副。2、指御史。《汉书·朱云传》:“御史之官,宰相之副。”
官名。秦朝始置,汉因之。晋置二人,南朝宋、齐沿置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,定位三班,陈因之。北朝北齐亦置,隋置二人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中沿置二人,正八品。太宗贞观(627—649)中减一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