伏顺将军
官名。十六国前燕置,委任投降的敌对政权统治者。《晋书·慕容儁载记》: “(慕容)恪遂克广固,以(段)龛为伏顺将军。”
官名。十六国前燕置,委任投降的敌对政权统治者。《晋书·慕容儁载记》: “(慕容)恪遂克广固,以(段)龛为伏顺将军。”
官名。春秋时晋国置。《大戴礼记·卫将军文子》: “(羊舌大夫)其为侯大夫也悉善,而谦其端也。”
官名。见“三司副使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少府监。掌造内外局署所用印、伞扇、金银、佛塔等,尚辇和仪鸾局车具、亭帐,织染、文绣两署金线,赠邻国礼品等。设令、丞领署事,秩从六品、从七品。明昌七年 (1196)并入祇应司。
官名。明代兵部设武库清吏司,置郎中一人,正五品,“掌戎器、符勘、尺籍、武学、薪隶之事。”其佐官有员外郎一人,从五品;主事一人,正六品。员外郎佐郎中掌本司事务,主事监督武学,考查学官等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
官名。十六国刘汉置。掌官吏铨选,位次尚书仆射。属尚书省。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: “省吏部,置左、右选曹尚书。”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,在二十四班将军之外,为乡品二品以下的寒士、寒人。置牙门、期门至裨将军等十四号将军,自一班至八班,分为八班,以班多者为贵。是将军中地位较低者。
汉朝制度,指获准享有高于本职的仪制待遇。《汉书·张汤传》:“放为侍中、中郎将、监平乐屯兵,置幕府,仪比将军。”指准许享受高于本职的仪制的待遇。《汉书·张汤传》:“放为侍中、中郎将,监平乐屯兵,置莫府,
即“法依旦尼哈番”。
官名。民国北洋军伐时期置,为数省或数区的军政长官,掌理所辖省区的军政事务。最高级地方军政长官。北洋政府为安排大实力派的需要,设置巡阅使一职,使其控制两省以上地方,在形式上隶于陆军部管辖。巡阅使因其所辖
官署名。民国初置,附设于平政院,但独立行使其职务。其职权有三:1、于人民未陈诉之事件,得依《行政诉讼条例》之规定,向平政院提起行政诉讼;2、依《纠弹条例》纠弹行政官吏的违反宪法、行贿受贿、滥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