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成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京师习艺所

京师习艺所
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设,属工巡总局。三十二年,改隶巡警部,旋归民政部直辖。收轻罪犯人,令习工艺,使之改过自新; 又酌收贫民,教以谋生之技。设正四品监督一人,管理所务。


清末京师地区的劳教机关。光绪三十一(公元1905年)七月置,初归工巡总局管理,次年改隶巡警部,巡警部改为民政部后复隶民政部。其职掌为收取犯人,令习工艺,使其改过自新,并酌收贫民,教以谋生技艺,使其不至于为非作歹。设监督一人,正四品,为本所主官;提调兼典狱官一人,从五品,由警法司员外郎选派,受监督指挥承办一切所务;分判所官二人,协助典狱官监察、分稽所内事务。所官七人。分管本所事务;医官一人,总教习官一人,分教习官一人,教诲师一人,书记二人,技师八人,看守长六人,看守五十人,分别掌理各项事务。内部组织分五处、二科:文案处,掌往来文牍,制作图表,保存案卷;会计处,掌收支款项及预决算,经费报销;考工处,掌考察工艺,考核技师勤惰,出纳物品;庶务处,掌置办,保存各项杂物,约束所中夫役;稽查处掌配置看守勤务,收发犯人,稽查看守长以下各员应办各事;诊治科,掌检验身体,治疗疾病,炮制药料;教授科,掌宣讲、教诲。在劳作技艺方面,分设织布、打带、铁工、搓绳四科。宣统元年(公元1909年)增设印刷科,次年增设洋胰科,制作肥皂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贬秩

    即贬官、降职。《汉书·黄霸传》:“霸以外宽内明得吏民心,户口风增,治为天下第一。征守京兆尹,秩二千百。坐发民治驰道不先以闻,又发骑士诣北军马不适士,劾乏军兴,连贬秩。”即降级,为官员惩罚方式之一。如《

  • 崇祥财用所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,隶崇祥总管府,掌大承华普庆寺粮草等物出纳。原设诸物库、普赡仓,文宗天历二年(1329)合为财用所。置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
  • 待补法

    南宋太学招补新生的一项规定。孝宗淳熙四年(1177),太学行混补法,以考生太多,遂改待补法加以限制。后每遇科举年分,诸州未解发者百人取三,选解试时有两场或一场试卷文理优长者,于本州备案,待太学补试,出

  • 掌堪中士

    官名。两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布宪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掌堪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
  • 课第曹御史

    官名。三国魏置,为分曹侍御史之一,掌考课。晋沿置,为分曹御史之一。

  • 直讲

    官名。唐武则天长安四年(704),始于国子学、四门学置,员四人,掌佐博士、助教讲授学业。宋太宗淳化五年(994)于国子监置,以京朝官充任。仁宗皇祐(1049—1054)中定置八人,每员各专一经。掌以经

  • 汾祠令

    官名。唐朝太常寺汾祠署长官,置一员,从七品下,掌神祀、享祭、洒扫之制。

  • 奉天府尹

    官名。清代顺治年间建奉天府,设兼管府事大臣一人;尹,满洲一人;丞,汉一人。其属有:治中、围场通判、库大使、经历、司狱、巡检兼司狱、府学教授各一人。所辖海防同知、军粮同知各一人,承德县知县、典史各一人。

  • 飞山军指挥

    宋朝炮兵称飞山军,飞山军指挥即炮兵指挥。《宋史·兵一》:“仁宗即位,海内承平,而留神武备,始幸安肃教场观飞山雄武发炮。”

  • 殿试详定所

    官署名。宋朝贡举考试殿试时负责详审举人试卷的机构。从两制、六部尚书、台谏官、学官中选差详定官。举人试卷,经初考官、复考官定等第后,密封送详定所详审。初考官、复考官所定相同者,详定官不得变更; 互异者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