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材场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(982)置,掌供营缮所需物料,设监官四人,以诸司使、副使、閤门祗候及内侍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隶将作监。
宋将作监所属机构。掌筹划调度、整修木材以供营造之用。设监官二人,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任。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(982)置,掌供营缮所需物料,设监官四人,以诸司使、副使、閤门祗候及内侍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隶将作监。
宋将作监所属机构。掌筹划调度、整修木材以供营造之用。设监官二人,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任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六品下,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。掌宫廷音乐。官名。后魏置太乐博士,北齐称太乐令丞,北周称大司乐,掌成均之法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七·太常卿·太乐署》、《魏书·官氏志》
宋朝职役名。即乡里基层政权头目,有里正、户长掌催督租赋,耆长掌维持治安。神宗熙宁六年(1073)行保甲法,又置都保正、副保正、大保长、小保长。后以保正、保长取代耆长、户长。宋职役的一种。乡役是乡里基层
官场用语。即纳粟补官,俗称买官。宋朝为三色官之一。宋制,富室纳粟赈粜、雇夫筑城或出钱粮助边,均可依数量多寡补授不同官职。宋太宗淳化五年 (994),规定纳粟一千石赐爵一级,二千石授本州助教,三千石授本
官制用语。即兼官者之本职官秩品级。《后汉书·刘焉传》: “出焉为监军使者,领益州牧,太仆黄琬为豫州牧,宗正刘虞为幽州牧,皆以本秩居职,州任之重,自此而始。”
辽朝官署名。即南面官之“宣徽院”。
官名。① 见“札鲁忽赤”②元末朱元璋置,为大都督府属官。吴元年(1367)定,秩从五品,掌刑狱。洪武十三年(1380)改大都监府为五军都督府,改置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。参见“五军断事官”。官名
州市令的属员。唐制上、中、下州均置市佐与市史,无品,属于外职掌,佐市令分行检察。
官名,汉置,即督邮,因其分部行事,故称部督邮或五部督邮。为郡太守的重要佐官,掌督送邮书,代郡太守督察所属各县,纠察非法,宣达教令,并兼司狱讼捕亡等事。《后汉书·虞延传》:“时延为部督邮,诏呼引见,问园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下设方宪中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
官名。明朝派驻各地镇守地方的太监。洪熙元年(1425)始设。正统(1436—1449)始遍设于各省各镇,均由地位极高的太监出任,控制地方官员,权势显赫。嘉靖八年(1529)后始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