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表司
吏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太常寺置,掌有关细务。
吏员名。宋代置于诸州,掌书写文件。
吏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太常寺置,掌有关细务。
吏员名。宋代置于诸州,掌书写文件。
① 尚书台(省)别称。因其官署在宫禁之内,故名。《南齐书·王思远传》: “迁吏部郎。思远以从兄晏为尚书令,不欲并居内台权要之职,上表固让,”②秘书寺别称。《晋书·华峤传》: “转秘书监,加散骑常侍,班
官名,汉置,与侍御史共掌平廷尉奏事,罪当轻重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·御史中丞》:“治书侍御史二人,六百石。”注:“时帝幸宣室,斋居而决事,令侍御史二人治书……与符节郎共平廷尉奏事,罪当轻重。”
官名。西汉王国有私府长,或称中御府长,见《史记·仓公列传》。参见“王国私府长”。
见“常调”。
官名。五代始置。宋初属东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阶官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六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阶官名,废。官名。唐有毡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与三公郎互称,为尚书省三公曹长官。参见“三公郎”。
见“译官”。官名,即一等翻译官,掌翻译。清朝末年地方交涉使司的属官中有一等译官。译官分一等译官和二等译官;一等正六品,二等正七品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所属有布宪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掌宣布法令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置布宪中大夫,正五命,属秋官府。任此职者见《周书·薛善传·敬珍附传》:“子元约,位至布宪中大夫。”副职为布宪下大夫,正四命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县行政机关,受省政府指挥监督,处理全县行政事务。设县长一人,所属有警察、财政、建设、教育等局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九月国民政府公布的《县组织法》规
官员褒奖的方式之一。清雍正时,世宗遗诏以鄂尔泰、张廷玉配享太庙;同治时诏以僧格林沁配享太庙。此种褒奖属于特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