习艺所
安置罪犯劳作的场所。清末置,专门安置轻罪人犯并强制其工作习艺。初属巡警部,后改属民政部管辖。自光绪二十九年(公元1903年)以来陆续开办,多由庙宇仓廒改设。无监狱的州县并有兴办习艺所以代替监狱者。
安置罪犯劳作的场所。清末置,专门安置轻罪人犯并强制其工作习艺。初属巡警部,后改属民政部管辖。自光绪二十九年(公元1903年)以来陆续开办,多由庙宇仓廒改设。无监狱的州县并有兴办习艺所以代替监狱者。
官名。西魏末,北周置。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属官,分置左、右,皆正一命。员十二人,与庶侍下士同掌宫门出入之禁,服金涂甲,左执吉良环、右执狰狞环长剑,兼执师子彤楯,列于左右庶侍之外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
官署名,辽朝置。辽朝六院部有“知六院事”,在朝称“南大王院”。详见“南大王院”条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。
官府无具体职掌的闲散吏员。汉朝指冗从,从史之类。其地位相当于掾史,最高则为祭酒。郡府所置议曹或谋曹均为散吏,作为对郡内知名人士的一种优礼。晋朝郡、国、县皆置,为在编吏员; 依郡、国、县大小,郡国置十三
官名。①十六国西秦置。《晋书·乞伏炽磐载记》: 永康元年 (412)“罢尚书令、仆射、尚书、六卿、侍中、散骑常侍、黄门郎官,置中左右常侍、侍郎各三人。”②宋徽宗政和六年 (1116) 置,为武臣阶官,
官爵名。三国时蜀后主刘禅建兴元年,封诸葛亮为武乡侯。见《三国志·蜀书·诸葛亮传》。
官名,辽朝置。宣徽,是北南二大王院都有的机关,视汉官工部,其长官称“使”。北院宣徽掌北院御前祗应(供奉)之事。知北院宣徽事为“使”的佐官,佐北院宣徽使掌御前祗应(供奉)之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。
又作“官吏”。战国秦国官府掌文书记录的小吏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传食律》:“上造以下到官佐、史毋(无)爵者”。
宫内给使名。辽置,见“三班院(2)”。
官名。即吏部尚书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复名吏部尚书。官名。见“天官”。
即正员限额以外添授的将军。南北朝时期为殿中员外将军的省称。隋朝为殿内员外将军的省称。武官名。北齐设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从八品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