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黄帝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京朝官兼任,职掌同史馆检讨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参见“史馆检讨”。官名。掌修国史,以京朝官充任。
即“札萨克”。官名。为蒙古语的音译,意思是“执政”。清代蒙古族住区分为若干旗,每旗的长官称扎萨克。大漠内四十九旗,大漠外八十六旗,每旗扎萨克一人,掌一旗政令;其佐官有协理台吉二至四人,管旗章京一人,副
即“牙书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,在武职中地位仅次于大将军,握有实际兵权。十六国北凉沿置,沮渠蒙逊立其子政德为世子,加此职并录尚书事。南朝梁、陈亦置,地位极高,多以宗室任之。参见“镇卫将军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设判司官一人,以朝官充任。掌受宣敕及诸州申牒,置籍登录,然后转发三部,兼领发放、勾凿、催驱、受事司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官署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受宣敕及诸州申
唐、宋贡举科目名。五经即《周易》、《尚书》、《毛诗》、《礼记》、《春秋》。考其贴经、墨义。宋神宗时罢。科举常科科目之一。唐宋时为明经科中的一科,五经指《周易》、《尚书》、《诗经》、《礼记》、《春秋》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为殿内省尚食局长官,二员,正五品。唐朝殿中省沿置,正五品下; 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奉膳大夫,咸亨元年(670) 复旧。宋朝置四或六员,徽宗崇宁三年(1104)置典
官署名,掌宴飨、牲豆、酒膳之事。明、清皆有此司,为礼部的第四司。《明史·职官一·礼部》:《其属司务厅司务二人,仪制、词祭、主客、精膳四清吏司,各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从五品,主事一人,正六品…
宋军士名。又称“效用士”。本指自愿效力于军中之士, 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“庆历元年八月乙巳”条记仁宗时下诏说:“诸军、诸班直子弟、民间有材勇者,如愿效用,听诣所属自陈,以补神捷指挥,满万人,即权遣戍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