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成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中兵参军

中兵参军

官名。两晋南北朝诸公、军府僚属之一,亦作中兵参军事。掌本府中兵曹事务,兼备参谋谘询。西晋末司马睿始置于丞相府。东晋南北朝沿置。唯东晋末至南朝宋改置中直兵参军,兼领中兵、直兵二曹。南齐、梁、陈则分置中兵、中直兵参军。北朝唯置中兵参军。其品位随府主地位高低不等。有以将军、太守兼领者。北周以后不置。


官名。梁代皇弟府、皇子府、庶姓公府皆置此官,前二府的中兵参军为“六班”,庶姓公府的中兵参军为“五班”。梁武帝天监七年,徐勉为吏部尚书,定官员等级为十八班,班多者为贵,如丞相、太宰、太傅、太保、大司马、大将军、太尉、司徒、司空为十八班,为最高班。在同班中,上者贵,下者贱。班即阶。北齐大将军、大司马等府属官有中兵参军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、中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令仆

    尚书令、 仆射合称。 《晋书·周��传》: “若不三司,便应令仆邪? ”

  • 副本

    文书名。清朝题本之抄录本。清制,京内外衙门缮具题本进呈,需另缮录一份存内阁备查。题本奉旨后用朱笔批写,抄录本则依红本以墨笔批录。初贮皇史宬,乾嘉以后另设副本库于太和门东。

  • 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。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十月内蒙古要求自治,国民政府于次年颁布《蒙古地方自治办法》,有原则八项,其中有关自治组织机构的规定为:一、在蒙古适宜地点,设一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

  • 委署参领

    官名。清朝八旗组织中中层编制单位甲喇之副长官,即参领之副职。康熙三十四年(1695),以每甲喇只设参领一人不敷用而增设。协助参领处理旗务。雍正元年 (1723) 改为副参领,遂成定制。

  • 掌盖

    官名。又称“伞房掌盖”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北鞍库之属官。初设时称“掌伞总领”,二人,康熙三十三年(1694)增为三人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改是称。正六品。掌伞房事。凡皇帝御殿或祭祀行礼,则负责张

  • 内直

    金代宦官名。置于宣徽院宫闱局及内侍局,掌宫内给使。

  • 给事

    ① 即担任职役。汉朝常有此称。如以郎官给事尚书、黄门、谒者等,后亦渐入官衔。② 官名。北魏置。属内朝官,有内给事、内行给事等,还多被派到尚书各曹及东宫任职,如殿中给事、库部给事等,不仅处理曹务,还负有

  • 皇城都点检

    官名。宋朝皇帝出巡、亲征,则于京师置,掌皇城守备之事。

  • 典夷乐中士、下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鞮氏下士四人,掌四夷乐歌。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置典夷乐中士,正二命;典夷乐下士,正一命。属春官府乐部中大夫。

  • 右中候

    官名,汉置,为将作少府属官,佐长官及丞治宫室。成帝阳朔三年省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将作少府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