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北路详稳司
即“东北面详稳司”。
即“东北面详稳司”。
唐诸道临时特遣使。“覆”是审察之意。覆囚使掌审察诸州刑狱,审决囚犯。咸亨二年(公元671年),高宗以州县诸囚未断,甚废田作,遣邵师德充关内道覆囚使; 开元十年(公元722年)十月,宇文融除殿中侍御史,
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指西汉教授《五经》的十二位博士(学官)。教授《易》的有施雠、孟喜、梁丘贺、京房;教授《书》的有欧阳、大夏侯、小夏侯;教授《诗》的齐、鲁、韩;教授《礼》的后苍;教授《春秋》的讲公羊传、谷梁传。共十二位博
参见“御笔”。
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位参事之下。无定员,视事之繁简酌置。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。
官名。①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始置为刑部头司长官,二人,从五品上。掌司法及审覆大理寺与州府刑狱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司刑大夫,咸亨元年(670)复旧名。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再改秋官郎中,中
官名。①全国最高僧官。北魏文成帝和平(460—465)初,改道人统置,主持昭玄事务,管理全国僧众。亦称“沙门大统”或“沙门都统”、“昭玄统”,昙曜任此职时开凿云岗石窟,惠深任此职时,立内律僧制,以后僧
官名。西晋置。统率羽林骑士,侍卫皇帝出行。见《晋书·舆服志》。武官名。晋置, 属左右卫,统羽林骑以供宿卫。
在老师处有名籍承认师生关系,但并不一定直接受教的学生,称为著录弟子。《后汉书·张兴传》说:“声称著闻,弟子自远至者,著录且万人。”注:“著于籍录”。
官名合称。①十二卫所属亲、勋、翊三卫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为三侍。②隋炀帝时鹰扬府所领亲、勋、武三侍,非翊卫府,无此三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