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即太子右卫率。
官名。金朝始置,为詹事院属官,属东宫官。分设左、右,均正六品。掌赞谕道德,侍从文章。明清为詹事府属官。掌记注纂修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,改赞善大夫设,亦分左、右,各二人。二十五年,改隶詹事府之
官制术语。唐、宋官员以微过谴逐者,经一定考限或遇恩赦而迁用于内地,称量移。白居易《贬江州司马自题》:“一旦失恩先左迁,三年随例未量移。”宋制,官员贬谪至边远地区,遇恩赦而迁至距京师较近的地区,称为量移
官名。明朝及清初提刑按察使司之职官。朱元璋吴元年 (1367) 始设,为按察使司之正官,正五品。洪武十三年 (1380) 革,次年复设。分领提学、驿传、清军、分巡、兵备等道。各省因事而置,无定员。清初
官名。正副各一人,为大清银行正副主官。见“大清银行”。
官名。清朝会同四译馆主官。掌馆事。乾隆十三年 (1748)设,一人,于本部满、汉郎中内拣选派充,三年一更代。光绪二十九年 (1903) 裁。
官署名。金置,属户、工二部。掌核实营造材物、工匠价值等事。主官有管勾一人,从七品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初名“尚膳监”,顺治十八年 (1661) 改“采捕衙门”,康熙十六年 (1677) 改都虞司。掌上三旗武职官员的铨选任用,官兵俸饷、赏恤的稽核,府属各司处书吏的考核。此
官署名。明朝五军都督府之后军都督府的省称。
长官所亲近信任的下属官员。《汉书·严延年传》:“尤巧为狱文,善史书,所欲诛杀,奏成于手,中主簿亲近史不得闻之。奏可论死,奄忽如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