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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等参赞

官名。清朝三等出使大臣之属官,正五品。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。参见“参赞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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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署名。北宋置隶,太常寺,设籍田令为长官,掌皇帝籍田之事,于皇帝所籍之田种植五谷蔬果,兼管藏冰之事。官署名。宋熙宁三年(公元1070年)置,属太常寺。主官为籍田令,掌皇帝的籍田耕耨出纳之事,种植五谷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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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进学

    明清时谓童生经县、府与学政三级考试合格, 录取为府州县学生员者,称为进学,亦称人学。进学后即归教官管教,并按期参加考试。

  • 四路厅

    清代顺天府分管所属州县的机构。四厅各设同知,分辖若干州县,西路厅同知署在芦沟桥,辖涿州及大兴、宛平、良乡、房山四县;东路厅同知署在通州新城内,辖通州、蓟州及三河、武清、宝坻、宁河、香河五县;南路厅同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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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钱帛禄粟制

    金代俸禄制度。其制是岁俸支给钱、币(即帛)、绢、绵,并有职田之制。京官无职田,外官自三品以下始给职田。职田岁收之粟送至官仓,官员从职田中应享受的收入,按定额随月俸发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