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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大夫

爵名。即公大夫,为二十等爵第七级。秦始置,西汉因之。秦及西汉初均为高爵,汉高祖五年(前202)五月诏七大夫以上皆食邑。


七大夫即公大夫,因其为汉代二十级爵的第七级,故又称七大夫,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爵》。《汉书·高帝纪下》:“故大夫以上赐爵各一级,其七大夫以上,皆令食邑。”注:“七大夫,公大夫也,爵第七,故谓之七大夫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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