焚经台 (臺)
在今河南洛阳市东白马寺附近,遗址在陇海铁路两旁,为两个夯土圆丘。丘前原有德浩法师等所立的石碑,上书 “东汉释道焚经台” 七字。现石碑已迁移于白马寺内下僧院中。关于焚经台的传说大意是: 永平十四年 (71) 五岳道士贺正之、费叔才等上书汉明帝,要与西域来的佛教比试真伪。汉明帝遂下令在白马寺南门外筑二高台,令道士捧道经登西台,和尚捧佛经、佛像登东台,然后以火焚经,当场较量。时道经倾刻化为灰烬,佛经不但不燃,且现五色神光,从此佛法大兴。
在今河南洛阳市东白马寺附近,遗址在陇海铁路两旁,为两个夯土圆丘。丘前原有德浩法师等所立的石碑,上书 “东汉释道焚经台” 七字。现石碑已迁移于白马寺内下僧院中。关于焚经台的传说大意是: 永平十四年 (71) 五岳道士贺正之、费叔才等上书汉明帝,要与西域来的佛教比试真伪。汉明帝遂下令在白马寺南门外筑二高台,令道士捧道经登西台,和尚捧佛经、佛像登东台,然后以火焚经,当场较量。时道经倾刻化为灰烬,佛经不但不燃,且现五色神光,从此佛法大兴。
又名邗江、邗溟沟、渠水、中渎水。春秋时吴王夫差开凿。我国最早有文字记载的人工运河。《左传》:哀公九年(前486),“吴城邗,沟通江淮”(一作“吴城邗沟,通江淮”)。故道自今江苏扬州市南引江水北过高邮市
明嘉靖十年(1531)置,属黔江县。在今四川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东七十里。清黔彭营设经制外委驻此。
隋开皇十三年(593)改蒙山县置,属邛州。治所即今四川名山县。《元和志》卷32名山县:“因县西北名山为名。”大业初属临邛郡。唐属雅州。明洪武十年(1377)废入雅州,十三年(1380)复置。清属雅州府
即今安徽肥西县治。旧属合肥。清嘉庆《合肥县志》卷3:上派河镇“在城南三十五里”。1949年肥西县迁治于此。
在今湖北石首市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78石首县:杨林口在“县西南三十里。多杨树。……在江北岸,江水旁泄入潜沔处也。元大德中县境堤岸屡决,开杨林、宋穴、调弦、小岳四穴,以杀水势”。即“杨林渡”。
亦作奄遏下水、昂阿下水。即今内蒙古凉城县东北岱海。南宋史愿《亡辽录》:保大四年(1124),“率诸军乘粘罕之归,出夹山,下渔阳岭,取天德军、东胜、宁远、云内等州,南下武州,遇金人,战于辽曷水,复溃,还
唐长安四年 (704) 置,属合州。治所在奴山列宿坝 (在今四川潼南县东南)。 《元和志》 卷33铜梁县: “取小铜梁山为名。” 开元三年 (715) 移就涪江南岸 (
唐武德四年 (621) 置,为西利州治。治所即今云南永仁县。贞观十一年 (637) 为微州治。天宝后废。古县名。唐武德四年(621年)置,治今云南省永仁县,属姚州。天宝末年废。
即今四川长宁县(旧名安宁镇,今名长宁镇)。清嘉庆《四川通志》卷89长宁县:安宁铺“在县(旧城)东北五十里”。
即今西藏那曲县那曲河南岸的龚喀巴、龚喀玛二个山峰。藏语“龚喀巴”意为凹形白额公牦牛峰,“龚喀玛”意为凹形母牦牛峰。《清一统志·西藏》 载:“公噶巴喀玛山,在哈喇乌苏河源之南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