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洪武十四年 (1381) 置,属松潘卫。治所在今四川黑水县境。后废。
①西晋改绵虒道置,为汶山郡治。治所在今四川茂县北。东晋后废。②北周天和三年(568)置,属蜀郡。治所在灌口镇(今四川都江堰市)。隋仁寿初废。③隋仁寿元年(601)改广阳县置,为会州治。治所即今四川茂县
北宋置,在今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东南和平乡。北宋置,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西南双江河口。
即今江西萍乡市西南六十五里草市。明置巡司于此。(1)在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东北部,邻吉林省。面积152.5平方千米。人口1.5万。满族占53%。镇人民政府驻草市,人口 1930。清时因卖草集市得名。1
即今辽宁辽中县南于家房镇。清光绪《奉天全省地舆图说图志》辽阳县图:西南有于家房。民国熊知白《东北县治纪要》辽宁辽中县:“于家房子距浑河右岸约五里,其西十五里达辽河。”
即桑巴尔土司。驻牧地在今青海囊谦县西北扎曲南岸。
在今广东增城市西北六十里福和镇。明洪武四年 (1371) 置巡司于此。
即今湖北随州市东南二十里淅河镇。清光绪《湖北全省分图》: 随州东南有淅河店。
北宋至道三年 (997) 置,治所在并州(后改太原府,今山西太原市)。辖境相当今山西内长城以南,龙门山、稷山、绛县、垣曲一线以北及陕西佳县以北地区。金天会六年 (1128) 分为南、北两路。北路治太原
即今四川渠县东北三汇镇。清同治《渠县志》卷4:三汇镇在“县北九十里。县丞分驻于此”。因州河、巴河、渠江三水在此汇合, 因名。民国初设县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