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今湖北仙桃市东南三十二里彭场镇。昔为白泥湖,清乾隆初成市集。在湖北省仙桃市中东部。面积158平方千米。人口9.2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彭场,人口1.7万。1949年为彭场镇,1958年设彭场公社,1984
北魏太平真君三年(442)置, 为汉阳郡治。治所即今甘肃礼县。西魏废帝时改为汉阳县。古县名。北魏太平真君三年(442年)置,治今甘肃省礼县。属汉阳郡。西魏废帝时改名汉阳县。
即今四川岳池县东南二十五里石垭镇。清光绪《岳池县志》卷3:石垭场“离城二十五里”。
唐天宝元年 (742) 置,治所在新秦县(今陕西神木县北十里)。辖境相当今陕西神木县地。乾元元年 (758) 改为麟州。唐天宝元年(742年)以麟州改置。治新秦县(今陕西神木县北)。辖境相当今陕西神木
①唐武德元年 (618) 置,属涪州。治所在今四川武隆县西北土坎镇 (旧武隆司) 西五龙村。《寰宇记》 卷120武龙县: “以邑界武龙山为名。” 北宋宣和元年 (1119) 改为枳县。南宋绍兴元年(1
①元置,指直属中书省的地区。俗称腹里。治所在大都路(今北京城)。辖境相当今河北、山东、山西三省, 内蒙古自河套以东至哲里木盟以西,河南的黄河以北(原阳、延津、封丘除外)及虞城、山东的东明、江苏丰县、沛
唐、五代方镇名。唐景福元年(892)升宣歙观察使为宁国军节度使,治所在宣州(治今安徽宣州市)。领宣、歙、池三州。天复三年(903)废。五代吴复置。北宋初废。唐景福元年(892年)升宣歙团练使置,治宣城
北周置,属灵州。治所在建安县(今宁夏陶乐县西南黄河东岸)。隋开皇三年(583)废。《水经·河水注》:“河水又东北,径浑怀障西……太和初,三齐平,徙历下民居此,遂有历城之名矣。”北周置,治今宁夏回族自治
北宋属山阳县,在今江苏淮安市北五里。古镇名。又名北辰镇。在今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北部。
在今湖北天门市西北五十里。《新唐书·陆羽传》:天宝中“庐火门山”。《方舆纪要》卷77景陵县:天门山“亦名火门山。相传光武行兵,举火夜度处也。俗忌火故曰天门”。《清一统志·安陆府》:火门山“去天门山里许